日前,义龙新区2名村干部因参与私分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资金、未移交组集体资金等涉嫌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1. 义龙新区万屯镇纳玉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张某某案
2018年9月,张某某参与私分纳玉村2016年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资金,个人分得1.3832万元。在初核过程中发现,张某某参与用其家属名字冒领纳玉村2015年组干部报酬共计0.24万元,交由罗某某用于村务工作开支。2019年7月,张某某被立案审查。
2. 义龙新区龙广镇五台村陈家湾组原组长窦某某案
窦某某任陈家湾组组长期间,陈家湾组实施“一事一议”道路工程,该工程验收合格后,龙广镇财政分局拨付结余材料1.79万元给陈家湾组。2016年12月,在陈家湾组组长改选后,原任组长窦某某未及时将该笔款项移交给现任组长吴某某。2019年4月,调查组介入调查后,窦某某才将1.79万元进行移交。2019年7月,窦某某被立案审查。
(来源:廉洁黔西南 义龙新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