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金融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曾启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义龙新区党工委批准,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义龙新区金融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曾启洲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报黔西南州监委批准,指定兴义市监委对其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曾启洲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公款购买白酒用于公务接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入股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曾启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会议研究,并报义龙新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曾启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暂扣的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曾启洲简历
曾启洲,男,彝族,1976年8月生,贵州安龙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95年8月至2001年5月,贵州省安龙县海子乡财政所工作员;
2001年5月至2004年4月,贵州省安龙县木咱镇财政所工作员;
2004年4月至2009年7月,贵州省安龙县木咱镇财政所科员;
2009年7月至2014年1月,贵州省安龙县龙广镇财政所副所长;
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贵州省安龙县龙广镇财政分局局长;
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贵州省城乡统筹综合发展改革义龙试验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保留副科长级);
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贵州省义龙新区鲁屯镇党委委员;
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贵州省义龙新区鲁屯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贵州省义龙新区金融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鲁屯镇人大主席;
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贵州省义龙新区金融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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