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合作医疗款,贞丰一“90后”公务员受处分!
“作为一名年轻驻村干部,收了群众的合作医疗款,一直没有存入社保专户,这个问题得好好查一查......”
2019年3月,在接到群众反映贞丰县鲁贡镇林桃村驻村干部夏某某代存群众参缴农村合作医疗款异常的问题线索后,贞丰县鲁贡镇监察办立即展开调查。
经了解,夏某某是一名“90后”公务员,生于1991年3月,2018年10月通过公务员招考到鲁贡镇政府参加工作。
在通过前期核查、调查掌握充足证据后,鲁贡镇监察办找到了夏某某。
“其实挂村领导发现我没将两笔新农合资金存入社保专户的时候就提醒过我,并且把长期持有公私财物不上交的严重性也跟我说了,但是当时我说了谎,虽然承认了没存钱的事实,却隐瞒了钱被我花掉的情况。”面对镇监察办工作人员的提问,夏某某很快便交待了自己的错误。
经查,2019年2月,林桃村常务干部奚某某将55名参保群众的名单和合作医疗参合款共计12100元转交给夏某某,让夏某某代为存入镇社保专户并将存款依据和参缴名单上交镇社保所。但夏某某并未将该笔资金存入镇社保专户,而是被其用于个人吃喝玩乐等消费。
同年3月,夏某某故技重施,将林桃村常务干部毛某某转交代存的32名群众的合作医疗参合款共计7040元挪为已用。
就这样,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夏某某挪用林桃村村民的参保资金共计19140元。
“只要同事和领导没有发现,加之收合作医疗款的时间周期较长,就想着可以先把这个钱拿去吃喝玩乐花了,到时候发了工资、借点网贷来周转一下,就不会有什么事。”正是有了这个愚蠢的想法,夏某某才犯下如此错误。
贪欲是个无底洞,一旦陷入其中,就很容易失去控制。夏某某本以为挪用群众合作医疗资金的事会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然而内心的贪欲,却使资金挪用的漏洞越来越大,超出了他的把控范围,以致事情最终败露。
所幸的是,夏某某的错误行为被及早发现,在他身陷泥沼之初,组织拉了他一把,及时制止了错误危害的进一步加重。在与鲁贡镇监察办工作人员谈话后,夏某某第一时间将其挪用的19140元群众合作医疗参合资金存入镇社保专户,及时挽回了群众的损失。
“挪用群众的合作医疗款,是我生活中的不良嗜好造成的,我不应该挪用老百姓的血汗钱,这不仅给老百姓造成了损失,还对干群关系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以诚恳的态度保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踏实做人。”面对组织的调查,夏某某积极配合,并真诚认错悔错,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主动上交其挪用资金。
合作医疗款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贪占,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2019年10月,夏某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贞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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