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上路行驶 贞丰交警依法查处
2019年11月21日,在黔西南州贞丰县城区,一辆叉车在公路上缓缓前行,被交警依法查获。
9时15分,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县城区富民路金融公园路段时,发现一辆叉车在道路上行驶,民警立即上前及时纠处,将其引导至安全地带,对其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同时,依法对该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贞丰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叉车、铲车属于特种设备里的厂内专用器具,只能在作业范围内行驶,严禁叉车、铲车在道路上行驶。不仅如此,该类车辆速度慢,若在道路上行驶必然影响道路正常交通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需要将铲车、叉车等工程机械车转移地方,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不得上道路行驶。
(罗丹梅)
责编:卢生龙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