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检察联合公安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
近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依法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贞丰县检察院结合实际,与贞丰县公安局会签出台《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的工作意见》,双方形成打击合力,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行为,确保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为贞丰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确立了六大快速反应机制,案件协作机制强化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建立信息互通、案件通报,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办理情况; 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应注意从参与行政执法以及网络报道中发现疫情防控案件线索按管辖权限及时移送、核查,反馈处理结果; 提前介入机制强化县检察院在县公安局立案、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主动邀请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全面、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案件会商机制强化对于法律适用等有争议的,要及时启动会商机制,或向政法委、上级机关汇报、请示; 快速办案机制强化涉疫情防控案件发生后,双方启动专案专办模式,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审查起诉案件一般不得超过10日,同时在办案中落实好全程安全防护措施,对权利义务等程序性事项尽量一次性告知,对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案件集中办理,减少值班律师往来次数,避免重复接触; 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公安、检察、宣传三机关协作,制定舆情应对预案,适时、协同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月12日,贞丰县公安局对蒙某某涉口罩诈骗一案立案侦查,公检双方及时启动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县检察院检察长史顺宁立即安排,迅速成立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门办案组,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会商案件情况,并从规范提取电子数据、追缴赃款等方面固定证据提出取证意见。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冯成成)
责编:卢生龙
- “贞丰检察”微博获全省新媒体影响力双“十强” 2020-01-16 08:53:43
- “贞丰检察”微博获全省新媒体影响力双“十强” 2020-01-16 08:08:58
- 贞丰检察院支持公诉"斗牛牛"网络赌博案 2019-11-16 08:36:04
- 贞丰检察院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2019-09-27 09:31:31
- 贞丰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主题微电影《心灵的救赎》 2019-08-03 08:46:11
- 贞丰检察官及时追赃 为被害人挽回1.6万元损失 2019-03-19 08:07:44
- 贞丰检察官及时追赃 为被害人挽回1.6万元损失 2019-03-19 07:59:48
- 贞丰检察院成功办理全州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 2018-10-29 09:49:58
- 贞丰检察院、禁毒委等部门到北盘江镇督导禁毒示范 2018-09-19 10:31:22
- 贞丰检察院、禁毒委等部门到北盘江镇督导禁毒示范 2018-09-19 08:38:15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