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不知敬畏,贞丰一教师被处分!
“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警示录”专题报道之六
“平时忽视了对党纪法规的学习,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抱着不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我一时贪杯,造成了今天的这个结果……”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贞丰县北盘江镇打章小学教师赵某后悔不已。
2020年6月,赵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到贞丰县金城大道路段时,被贞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查获。之后,被贞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作为党员和人民教师,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违反了党的纪律,损害了党员和教师队伍的形象。2020年9月,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贪杯一时爽,而今泪两行。赵某案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严格遵纪守法,时时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决不能让侥幸心理蒙蔽敬畏之心,藐视法纪。否则,必将自食其果,受到纪律和法律的惩处。(贞丰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