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40件处分35人,贞丰“下狠手”严查这一问题
“我已年近半百,这次深刻的教训,让我无颜面对组织及家庭。恳请组织给我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面对组织的审查调查,贞丰县司法局原四级主任科员郎某龙在悔过书中如此写道。
然而,党纪国法不容触碰,心存侥幸没有出路。2020年6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郎某龙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同月,连同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等问题,郎某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这是贞丰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贞丰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和警示教育,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与公安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重点整治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以及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020年以来,贞丰县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40件,现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贞丰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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