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通报5起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公务用车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日前,黔西南州纪委监委对5起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公务用车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1.义龙新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彭显钊违规租用车辆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彭显钊未经班子集体会议研究,个人决定租用一辆三菱越野车和单位职工的私家车,租车费用共计57320元,彭显钊均采取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虚假协议的方式,用单位办公经费报销。彭显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彭显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普安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徐少书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2009年3月,根据徐少书安排,普安县人民医院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购买一辆本田雅阁轿车,并将该车落户在医疗耗材供销商私人户头上,直至2021年7月,该车一直被作为普安县医院办公车辆使用。徐少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徐少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百德分局负责人林耿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6月,端午节假日期间,林耿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2021年11月,林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熊昭阳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9月、11月,熊昭阳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在贞丰城关加油站为其私家车加注燃油2次,涉及金额共计706元。2021年7月,熊昭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册亨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黄鹏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21年4月至7月,黄鹏先后3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注燃油,金额共计327.75元。2021年12月,黄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在驰而不息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对纪律红线缺乏敬畏、我行我素,十九大后仍然顶风违纪,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对公务加油卡和公车使用的监管,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带头严于律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持续改进作风树立新风,自觉当好表率。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深入开展公务加油卡和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持续强化跟踪督办,推进问题整改。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等违纪行为,坚决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巩固全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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