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关于授予花溪区等贵州省体育旅游示范县的决定
省体育局关于授予花溪区等贵州省体育旅游示范县的决定
各市(州)体育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体育部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的意见》(黔府办发〔2019〕23号)、《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创建体育旅游示范县的通知》要求,根据《贵州省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县工作导则(修订版)》相关标准,2022年度省体育局开展了体育旅游示范县评选工作,通过各地申报、市(州)推荐、综合评定,决定授予花溪区等12个县(市、区)贵州省体育旅游示范县称号。
被认定为贵州省体育旅游示范县的县(市、区)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创新驱动,持续推进我省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省体育局将实施“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机制,适时开展示范县复核工作,各市(州)体育部门做好示范县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对复核不达标或发生重大体育旅游违法案件、重大体育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严重负面舆论事件等的示范县,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将予以警告或撤销授牌处理。
附件:贵州省体育旅游示范县名单
贵州省体育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贵州省体育旅游示范县名单
贵阳市
花溪区
安顺市
紫云县
铜仁市
万山区、玉屏县、印江县
黔西南州
兴义市、贞丰县、安龙县、兴仁市
黔东南州
榕江县
黔南州
罗甸县、福泉市
来源:贵州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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