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安机关全面实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黔西南州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在全州各县(市、新区)全面实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
1、年满 16 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 16 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3、为确保人民群众便利办理“跨省通办”业务,黔西南州各县 (市、新区)政务中心、公安派出所均可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
来源: 黔西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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