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烟酒,安龙一所长挨处分!
“我想着跟他是朋友,在交往中就放松了警惕,春节期间收了不该收的东西……”面对组织审查时,安龙县普坪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罗某流露出深深的悔意。
2020年9月,普坪镇纪委收到安龙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该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罗某的问题线索,于是迅速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罗某收受其“朋友”高档烟酒的违纪事实浮出水面。
经查,罗某担任安龙县普坪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期间,于2015年和2016年春节前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黄某所送的飞天茅台酒4瓶、中华烟1条、大重九香烟1条,折合现金共计6980元。
罗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廉洁纪律。鉴于在审查期间,罗某主动交代违纪事实、配合审查工作、自愿上交违纪所得,2020年12月,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节假日违规收受礼品,是典型的“节日病”,是频发的“老问题”,其背后反映出的是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的纪律缺乏敬畏之心。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保持定力、始终寸步不让,持续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安龙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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