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公告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11日 14:18:07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府办发〔2020〕31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西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新一重”的重大部署,抓好《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黔府办发〔2020〕21 号)的细化落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品质化绿色化集约化,大力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空间的城镇化为基础、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强化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强化文化传承,强化安全健康,统筹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增强人口承载力,内需带动力,发展竞争力,提高产业和人口集中度,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二、主要目标

  实施新型城镇化五年战略提升行动,到“十四五”末,全州城镇格局更加优化,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城镇经济明显增强,城镇品质明显提升,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全州新型城镇化进程取得更大进展。分阶段目标为:到 2022 年,全州城镇常住人口达到 17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4%以上,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 200 平方公里以上,累计完成城建投资 400 亿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 40 平方米以上,城镇供水水源达标率稳定在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 98%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9.5 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到7.5 张,城镇经济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 80%左右,城建投资稳定在 8%左右,城镇劳动生产率提高到 9.6 万元/人左右。到 2025 年,全州城镇常住人口达到 200 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0%以上,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 230 平方公里以上,累计完成城建投资 1000 亿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 42 平方米以上,城镇供水水源达标率稳定在 100%,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9.8 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到 8张,城镇经济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 85%左右。城建投资稳定在 8%左右,城镇劳动生产率提高到 9.7万元/人左右。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优化城镇布局

  进一步发挥好兴义、义龙在全州城镇化推进中的龙头作用,强化兴兴安贞义城镇群体系建设,推动册亨望谟、普安晴隆东北两翼互动发展,构建形成龙头舞活、一群崛起、两翼齐飞的州域山地城镇空间体系。

  (一)进一步舞活兴义义龙龙头。优化兴义义龙城镇发展布局,强化义龙集成推进产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大力推动兴义、义龙融合发展,全面拓展兴义市建设和发展空间,形成兴义市以城为主、义龙新区以产为主的融合发展格局。加速提升兴义市城镇能级和辐射水平,加快兴义 100 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将兴义市建设成为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国际山地旅游城市和区域性文化中心。出台支持兴义市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兴义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形成兴兴安贞义城镇群。以交通等基础设施提质改造为先导,加快推进兴兴安贞义城镇群建设。继续推动兴兴安贞义城镇组团发展,巩固提升兴仁市“撤县设市”成果,探索实施兴义市、兴仁市城市发展“两兴”联动推进策略,全面强化兴仁市产业支撑功能,积极推进安龙县、贞丰县“撤县设市”步伐。切实优化产业空间战略布局,形成兴仁市以工业产业为主轮驱动,安龙县、贞丰县以文旅、农业为双轮驱动,加快构建产业分工互为协作、城镇功能相互联动的兴兴安贞义城市组团。(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民政局等,兴义市人民政府、兴仁市人民政府、安龙县人民政府、贞丰县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加快册望普晴东北两翼互动发展。东翼册亨县、望谟县要突出生态资源优势和民族文化优势,集中精力打好民族牌、绿色牌,将册亨县、望谟县建设成为民族风情浓郁、绿色底蕴深厚的特色城镇带。北翼普安县、晴隆县要突出矿产资源、特色农业资源优势,集中精力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坚持城镇人口适当集中、产业合理布局,切实优化县域小城镇发展功能布局,着力推进晴普拓展区建设,构建普安县、晴隆县产城融合发展、城镇功能布局完善的特色城镇带。(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普安县人民政府、晴隆县人民政府、册亨县人民政府、望谟县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进小城镇和特色小镇有序发展。编制实施好特色小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和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开展乡镇、街道办行政区划调整。落实好特色小镇建设导则,按照从“命名制”转为“创建制”的要求,全面推进特色小镇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着力创建提升一批符合产业和城镇发展实际的特色小镇。深入推动 19 个示范小城镇创建工作,推进小城镇“8+X”提升工程,实施“一镇一特”产业培育计划,打造工业、农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分工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示范小城镇链,拓展全州新型城镇化的战略空间。(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四、提升城镇品质

  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水、电、路、气、房、讯、文、教、卫等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布局,全力组织实施十大优化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五)全力实施城镇路网优化提升工程。根据各县(市、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建设规模,优化路网结构和级配,提升路网运行效率,结合实际新建改造一批重大路网项目,合理拉升城镇框架。

  1.规划建设重大城镇路网项目。启动兴义市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改造地下管网 973 公里。建成金州大桥、兴义市桔山片区路网项目,兴仁至安龙一级公路、兴仁北出口至义龙、G354 龙场至兴仁县城公路、安龙县东环线和北环线项目,积极推进晴普拓展区沙子至江西坡快速路等城镇路网项目,到 2025 年新增县级以上城市道路 110 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 14.2 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 6.8 公里/平方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加快推进贞丰经册亨至田林、纳雍至晴隆、六枝至安龙、晴隆经贞丰经望谟至广西乐业、安龙经兴仁至云南富村、兴义至文山高速公路等项目。稳步推进普通国省干线三级以下路段改造,积极推进全州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不断提升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网技术等级。加快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等结构和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建设优化非机动车道、行人步道及过街设施、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残联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推进城镇公共交通建设。优先在中心城区及交通流密集区建设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建成兴仁市陆关、真武山公交停保场等项目,兴义市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 10.4辆(标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 31%以上。(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建成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等智能停车场项目,在兴义市、兴仁市试点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积极推进立体车库成网布局。到 2025 年,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 10000 个以上。(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5.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进机关、进住宅区、进公共服务区、进人口集聚区、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上高速公路“六进一上”行动计划,强化运营和管理,全力推动“车、桩、网”一体化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上高速和加油站步伐。到 2025 年,实现全州具备建设条件的高速服务区和加油站充电设施全覆盖,兴义市车桩比达到 8:1,其他县(市、新区)车桩比达到 12:1,其中智能充电桩数量占30%以上。(牵头单位:州能源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六)全力实施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工程。着力构建全州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合理提高供水总量,全面提升供水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6.推进大中小型水库及配套水网建设。继续推进“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重点推进大中型水库、引提水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美女山水库、兴仁水库、油啥水库、高卡水库、木桥水库、下窑水库、双龙水库、乐康水库等一批大中型水库。到 2025 年,新增城镇水源供水能力 1.8 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7.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建设。建成兴义市城乡给排水一体化、兴仁市城镇供水、安龙县 8 万吨供水等项目。到 2025 年,建设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 40 公里,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水厂供水能力 2 万立方米/日,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综合用水量分别达到120 升/(人·天)、240 升/(人·天)。(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七)全力实施城镇供电供气工程。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城镇供电、供气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州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基本满足新型城镇化推进需要。

  8.全面提升城镇供电能力。建成 500 千伏仁义变、500 千伏兴义变、220 千伏高洛变、220 千伏坝算变等一批电网建设重大项目,进一步增强电网支撑能力。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兴义地方电网和南方电网两网融合,形成两网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电网发展格局。加强城网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中心区输变电工程,各县(市、新区)核心区域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99%,其他城镇地区供电可靠率达 99.88%。(牵头单位:州能源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9.加快推进天然气供气体系建设。启动义龙到安龙支线管道项目建设,规划安龙—册亨—望谟—罗甸天然气管道,开展中缅线-兴义天然气支线复线工程建设前期研究。推动兴义清水河、义龙红星、兴仁巴铃、贞丰龙场等工业园区直供天然气管道建设。进一步理顺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加快城镇天然气配气管道建设,持续扩大配气管道的覆盖范围和供气能力。到2025 年,力争建成布局合理、安全可靠、覆盖全州的天然气管网。(牵头单位:州能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八)全力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工程。持续改善服务环境,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强化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等重要环节,确保城镇居民住有所居。

  10.全面提高住房保障能力。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为重点,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到 2025 年,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2000 户。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4000 套。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制定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方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1 万户。(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1.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范围,筹集公租房 6000 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3500 户。(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九)全力实施智慧城镇建设工程。建立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

  12.继续实施“宽带贵州”行动计划。建成覆盖城乡、满足数据和多媒体通信需要的宽带接入网络。到 2025 年,出州带宽达到 2000Gbps 以上,全州光纤里程超过 10 万公里;城市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 200Mbps 以上。加快推进 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数字安全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成 5G 基站 5000 个左右,实现 5G 规模商用;新建通信光缆 3.37万公里,新增城市宽带接入端口 110.89 个。(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3.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平台建设。加快义龙大数据中心建设,到 2025 年,力争数据中心承载机架达 1 万架,可安装服务器能力达 10 万台,在线运行服务器达到 8 万台,成为贵州省重要的数据存储中心。加快推动智慧兴义大数据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教育局等,兴义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4.积极做好“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推进相关数据整合接入“智慧金州”平台。加快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建成 290 个智能社区,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 95%。黔西南州安全云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完善安全云系统,使用安全云进行隐患、信息上报,提高监管信息化应用水平。完成云上贵州对我州政务数据和应用的相应承载任务,助力云上贵州实现“一云统揽”。实现“一网通办”县(市、新区)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5.开展工业、农业云服务创新试点。鼓励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测试验证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应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打造工业云生态系统。构建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共享平台,创新生产模式及管理方式,优化产品销售及监管渠道。以搭建全州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为重点,推进文化旅游大数据采集处理和信息标准规范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维护运行管理机制建设,提升文化旅游智慧化水平。(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全力实施城镇基本服务保障工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投入力度,形成推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合力,切实提升城镇基本服务均等化水平。

  16.提升城镇教育服务能力。按照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目标,在人口流入较多城镇加快建设布局中小学和幼儿园,到2025 年,新建改扩建兴义市百春幼儿园、兴仁市实验幼儿园等22 所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学率提高到 92%;新建改扩建兴仁一小、望谟县新屯中学等中小学项目,新增义务教育学位数 2万个左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 96%。实施普通高中示范引领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兴义二中、兴仁书院、安龙一中等普通高中学校,高中阶段毛入率提高到 92%。优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每个县(市、新区)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7.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加大医疗卫生资源向人口集聚城镇配置力度,推进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质扩容。新建改扩建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兴义市第二人民医院等项目。到 2025年,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到 8 张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增加到 2.5 人、注册护士数增加到 3.25人。加强疾控中心、医疗机构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达 85%以上,甲类和乙类甲管传染病患者集中隔离率、收治率均达 100%;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和州县乡村四级防控体系,确保聚集性疫情预警响应率、处置率均达 100%。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7.5‰以内。(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8.提升社会保障能力。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建立待遇水平有保障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制度体系。实施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提质工程,新建改扩建 8 县(市)精神障碍者养护、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强化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到 2025 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预计分别达 11.6 万人、10.2 万人、180 万人、11 万人、22.5 万人,常住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在 95%以上。(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医保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9.提升城镇文化、体育、养老服务能力。新建兴义市文化中心、州应急广播管理体系,建成兴义、兴仁、安龙、贞丰县

  (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要求,实现全州各县(市、新区)体育公园全覆盖。建成安龙县、册亨县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力争晴隆县、普安县、望谟县全民健身中心立项。各县(市、新区)建成一个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到 2025 年,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增加到 2.3平方米。新建和改造兴义市、兴仁市、贞丰县养老机构等养老项目,每千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增加到 37 张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一)全力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改善城镇环境质量。

  20.全面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成兴义市耳寨污水处理项目、兴仁市重工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普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等项目,建设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 70 公里;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 20.75 万立方米/日、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4.5%。强化城镇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 100%配建中水设施。(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1.合理设置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破除行政区域限制,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推进贞兴、普晴、册望 3 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600 吨/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4%。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二)全力实施城镇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治理,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2.加强环城林带和城市绿地、湿地建设。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 10.8 平方米以上,湿地面积达 45.68 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3.开展城镇水体治理。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内在品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扎实开展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对各县(市、新区)城镇水体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现全州黑臭水体、污染水体“零存在”。建立城镇水体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4.坚决控制城镇各类污染源。加强城市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完善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80%以上,可回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5.建设集约节约城镇。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分别达 50%和 20%以上,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兴义市、兴仁市新建建成区 30%以上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三)全力实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促进地下空间与城市整体同步发展。

  26.优化地下空间布局。编制实施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做好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人防、交通、市政、水利、应急等规划的协调衔接。优化地下空间资源配置,促进城镇地下空间建设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7.协调推进地下空间开发。鼓励在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建设中同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集成建设,提升战时防空、平时服务能力,完成黔西南州(兴义市)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城镇区域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立健全城镇地下空间管理信息系统,出台促进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地下空间有偿使用、权属登记和产权交易制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各类地下空间开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率达到10%左右。(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四)全力实施城镇安全保障工程。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地下交通、人民防空工程、应急防灾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8.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城市暴雨内涝预警系统和防治抢险应急预案,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到 30 分钟以上,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 80%。持续实施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防汛抗旱等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申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3-6 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比重控制在 1.0%以内。(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气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9.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设完善 7 个以上应急物资储备库,努力推进全州救援中心项目建设落地,确保应急救灾重要生活物资储备充足。(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0.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监控。全面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联网监控,完成 2 家一、二级重大危险化学品监控并联网,完成 1 家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建设并联网。(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1.扎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 98%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 97%以上。坚持药品(含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州内生产、流通的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覆盖面达 100%。(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商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2.深入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州 83 个建制镇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288 个社区、931 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五、做强城镇经济

  坚持就业优先、提升品质并重的原则,统筹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和城镇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着力提升城镇全要素劳动生产率,加快释放城镇活力。

  (十五)优化城镇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引导城镇产业布局,构建城镇产业合理布局、分工协作的多元化体系,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33.大力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镇就业容量,优化提升城镇人口素质,构建具有特色和符合城镇发展导向的特色工业产业体系。立足特色资源,大力发展对吸纳就业有明显拉动作用的轻工产业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数字经济等技术密集型产业。(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4.大力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用好“黔西南·中国四季康养之都”名片,大力推进以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为重点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进一步发挥好服务业对拉动城镇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康养等服务业创新发展,着力推动以兴义万峰林为核心的重点景区提质升级,实现旅游业态深度拓展,打造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明显的“拳头性”旅游产品。优化全州商贸物流业总体布局,着力加快商贸物流通道、枢纽及终端市场建设,支持各市场主体提升专业交易的建设水平和运行效能。着力构建康养与山地旅游、山地运动、民族医药、中医理疗、生态农业等业态深度融合的康养产品体系,打造中国安龙养生谷、普安茶舍、兴仁草喜堂、大秦生态旅游休闲康养中心、贞丰三岔河山地温泉等一批健康养生养老业态项目。(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5.大力推进城镇产业集群发展。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做好建链补链延链工作,推动实施一批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填补产业集群空白、引领产业集群升级、创新产业集群业态模式的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六)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努力形成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的发展格局。

  36.推进产业园区提质发展。把产业园区和服务业集聚区作为产城融合的重要载体,实施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工程,扎实抓好园区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优强企业,推动园区经济发展壮大。重点加快推进兴义万峰林等 6 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投促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7.推进产业园区转型发展。推动产业园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必要的廉租房、公租房,配套建设服务区,构建稳定的职工生活社区。(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8.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继续推进州内 6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黔西南高新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安龙县申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到 2025 年全州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达到 236 万元/亩。(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投促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七)激发城镇创新活力。注重科技引领,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激发城镇创新活力。

  39.加快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建设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义龙大数据中心、工程实验室,力争全州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保持全省第 4 位。推动国家煤矿安全管理云服务技术创新中心落户我州,培育建设 5 家州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2 家州级以上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0.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鼓励政策,将州内科技型企业列为“黔西南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进行推动。到 2025 年“黔西南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中科技型企业不低于 15 户。(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1.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牵头单位:州军民融合办;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入实施“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股转上”市场主体培育工程,不断壮大实体经济规模,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42.大力实施“双千”工程。加快实施“千企引进”和“千企改造”,每年引进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带动性较强的企业5家以上,推动 100 户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促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3.扎实开展民营经济六大专项行动。到 2025 年,全州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到 29 万户左右。加快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组建 1 家以上国有领军型企业。 (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资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4.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全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 35 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 20%以上,全州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 250 亿元,科技型企业备案达到 1200 家,其中科技型种子企业 9 家,科技小巨人(成长)企业 10 家,大学生创业培育企业 1 家。(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九)强化品牌建设。坚持标准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打造城镇产业品牌,提升城镇知名度。

  45.大力推进特色优势产品及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中药材和大健康产业团体标准建设。到 2025 年,完成中药材种植技术标准 2 个、大数据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团体标准 5 项以上。(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6.大力开展质量认证。到 2025 年全州通过认证企业组织达到 900 家左右,认证证书达到 1100 张左右。(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7.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培育和发展一批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重点围绕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加强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和运用,进一步提升州内地理标志知名度。到2025 年,新增地理标志 4 件。(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促进城镇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城镇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创新就业创业机制,着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就业创业支撑。

  48.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扎实做好“三支一扶”、就业见习、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等工作,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和“雁归兴贵”计划。到 2025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 10 万人次,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10 个以上,培育和评选认定各级各类工匠 100 人以上,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5.3 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 19.4 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9.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深入推进新市民计划,持续深化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建设,确保有劳动能力家庭实现 1 户 1 人以上稳定就业。(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扩大城镇投资和消费。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发挥城镇化拉动消费、扩大和优化投资、改善民生的多重效应,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

  50.扩大和优化城镇投资。强力实施提升城镇品质“十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六网会战”,着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拓宽投资渠道,增加城镇有效投资。(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51.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和步行街经济。各地要结合实际,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支持发展夜间经济和步行街经济,力争到2025 年打造 5 条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成 3 条特色商业步行街,为各县(市、新区)作示范。(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52.加快推进服务消费和信息消费。大力促进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健身等服务消费,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推进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推动物联网和 5G 应用,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53.积极推进智能产品消费和商贸物流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等绿色智能产品消费,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进机动车、家电和电子产品等消费更新换代。到 2025 年,核心商圈达到 10 个以上。积极推进商贸物流消费,加强商贸、社区等物流配送中心和智能包裹柜末端配送网点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六、构建治理体系

  (二十二)构建文明城市治理体系。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管,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向基层下沉,瞄准并打通影响基层治理效率的痛点、堵点,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实效。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和运用机制,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各类群团组织参与,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打造和谐共生的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三)构建韧性城市治理体系。加强城市免疫性、冗余性建设,提升城市抵御冲击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加强城市防洪排涝、防风、防冰雪、抗震、消防等建设,提高城市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安全、可靠的应急基础设施。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救治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平战结合能力。加大城市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补齐公共卫生源头短板。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管理和健全应急防控救援体系,打造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四)构建智慧城市治理体系。建设 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平台,扎实推进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公共交通、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健全城市要害信息系统,保障关键信息资源安全,打造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政策保障

  (二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把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沟通衔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州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推进工作落实,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细化落实措施,各县 (市、新区)要制定本地区细化落实方案,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步伐。各县(市、新区)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在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六)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实施全州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加快编制实施州、县(市、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促进“多规合一”。完成州、县(市、新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全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认真开展州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报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科学布局空间功能。建立完善黔西南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与国家、省级平台的对接,实现纵向联通,并推进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横向连接和信息共享。加强新型城镇化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协调。(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七)强化制度保障。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就地落户。积极引导未落户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落户安置地。完善居住证制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同等待遇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进城落户农民随迁子女就学,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进城落户农民随迁子女同等享受“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政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扩大公租房制度覆盖常住人口范围。探索住房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扩大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减轻参保人员垫资负担和方便患者就医。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八)强化供地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政策。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面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进行使用。深入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探索建立迁出农村人口原有宅基地复垦复绿补助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的机制。按要求开展“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九)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经费的投入,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完善州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奖补办法。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合理处置存量债务的前提下,积极储备符合新增专项债券要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重点争取国家、省分配我州的新增专项债券份额。争取国家支持我州发行城镇化项目企业债券。强化政金企对接,争取金融机构持续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建设。深化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推广“城市三变”经验,结合各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标准,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十)强化人才支持。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大力推进东西部协作人力资源开发,加快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引进。加强对新型城镇化职能部门特别是基层人员的专业培训,把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计划。(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十一)强化城乡融合。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纵深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行政村“三变”改革全覆盖。支持引导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入乡发展。加快市政供水供气向城郊村延伸,推进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冷链物流、农贸市场一体化建设改造和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十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和评估机制,建立任务清单、督办清单、验收清单,形成闭环抓推进。要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价单位和个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成立督查工作组,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督查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要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热文排行

24小时 一周 一月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11日 14:18:07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府办发〔2020〕31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西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新一重”的重大部署,抓好《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黔府办发〔2020〕21 号)的细化落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品质化绿色化集约化,大力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空间的城镇化为基础、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强化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强化文化传承,强化安全健康,统筹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增强人口承载力,内需带动力,发展竞争力,提高产业和人口集中度,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二、主要目标

  实施新型城镇化五年战略提升行动,到“十四五”末,全州城镇格局更加优化,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城镇经济明显增强,城镇品质明显提升,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全州新型城镇化进程取得更大进展。分阶段目标为:到 2022 年,全州城镇常住人口达到 17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4%以上,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 200 平方公里以上,累计完成城建投资 400 亿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 40 平方米以上,城镇供水水源达标率稳定在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 98%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9.5 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到7.5 张,城镇经济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 80%左右,城建投资稳定在 8%左右,城镇劳动生产率提高到 9.6 万元/人左右。到 2025 年,全州城镇常住人口达到 200 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0%以上,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 230 平方公里以上,累计完成城建投资 1000 亿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 42 平方米以上,城镇供水水源达标率稳定在 100%,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9.8 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到 8张,城镇经济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 85%左右。城建投资稳定在 8%左右,城镇劳动生产率提高到 9.7万元/人左右。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优化城镇布局

  进一步发挥好兴义、义龙在全州城镇化推进中的龙头作用,强化兴兴安贞义城镇群体系建设,推动册亨望谟、普安晴隆东北两翼互动发展,构建形成龙头舞活、一群崛起、两翼齐飞的州域山地城镇空间体系。

  (一)进一步舞活兴义义龙龙头。优化兴义义龙城镇发展布局,强化义龙集成推进产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大力推动兴义、义龙融合发展,全面拓展兴义市建设和发展空间,形成兴义市以城为主、义龙新区以产为主的融合发展格局。加速提升兴义市城镇能级和辐射水平,加快兴义 100 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将兴义市建设成为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国际山地旅游城市和区域性文化中心。出台支持兴义市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兴义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形成兴兴安贞义城镇群。以交通等基础设施提质改造为先导,加快推进兴兴安贞义城镇群建设。继续推动兴兴安贞义城镇组团发展,巩固提升兴仁市“撤县设市”成果,探索实施兴义市、兴仁市城市发展“两兴”联动推进策略,全面强化兴仁市产业支撑功能,积极推进安龙县、贞丰县“撤县设市”步伐。切实优化产业空间战略布局,形成兴仁市以工业产业为主轮驱动,安龙县、贞丰县以文旅、农业为双轮驱动,加快构建产业分工互为协作、城镇功能相互联动的兴兴安贞义城市组团。(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民政局等,兴义市人民政府、兴仁市人民政府、安龙县人民政府、贞丰县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加快册望普晴东北两翼互动发展。东翼册亨县、望谟县要突出生态资源优势和民族文化优势,集中精力打好民族牌、绿色牌,将册亨县、望谟县建设成为民族风情浓郁、绿色底蕴深厚的特色城镇带。北翼普安县、晴隆县要突出矿产资源、特色农业资源优势,集中精力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坚持城镇人口适当集中、产业合理布局,切实优化县域小城镇发展功能布局,着力推进晴普拓展区建设,构建普安县、晴隆县产城融合发展、城镇功能布局完善的特色城镇带。(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普安县人民政府、晴隆县人民政府、册亨县人民政府、望谟县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进小城镇和特色小镇有序发展。编制实施好特色小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和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开展乡镇、街道办行政区划调整。落实好特色小镇建设导则,按照从“命名制”转为“创建制”的要求,全面推进特色小镇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着力创建提升一批符合产业和城镇发展实际的特色小镇。深入推动 19 个示范小城镇创建工作,推进小城镇“8+X”提升工程,实施“一镇一特”产业培育计划,打造工业、农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分工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示范小城镇链,拓展全州新型城镇化的战略空间。(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四、提升城镇品质

  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水、电、路、气、房、讯、文、教、卫等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布局,全力组织实施十大优化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五)全力实施城镇路网优化提升工程。根据各县(市、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建设规模,优化路网结构和级配,提升路网运行效率,结合实际新建改造一批重大路网项目,合理拉升城镇框架。

  1.规划建设重大城镇路网项目。启动兴义市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改造地下管网 973 公里。建成金州大桥、兴义市桔山片区路网项目,兴仁至安龙一级公路、兴仁北出口至义龙、G354 龙场至兴仁县城公路、安龙县东环线和北环线项目,积极推进晴普拓展区沙子至江西坡快速路等城镇路网项目,到 2025 年新增县级以上城市道路 110 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 14.2 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 6.8 公里/平方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加快推进贞丰经册亨至田林、纳雍至晴隆、六枝至安龙、晴隆经贞丰经望谟至广西乐业、安龙经兴仁至云南富村、兴义至文山高速公路等项目。稳步推进普通国省干线三级以下路段改造,积极推进全州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不断提升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网技术等级。加快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等结构和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建设优化非机动车道、行人步道及过街设施、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残联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推进城镇公共交通建设。优先在中心城区及交通流密集区建设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建成兴仁市陆关、真武山公交停保场等项目,兴义市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 10.4辆(标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 31%以上。(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建成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等智能停车场项目,在兴义市、兴仁市试点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积极推进立体车库成网布局。到 2025 年,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 10000 个以上。(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5.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进机关、进住宅区、进公共服务区、进人口集聚区、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上高速公路“六进一上”行动计划,强化运营和管理,全力推动“车、桩、网”一体化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上高速和加油站步伐。到 2025 年,实现全州具备建设条件的高速服务区和加油站充电设施全覆盖,兴义市车桩比达到 8:1,其他县(市、新区)车桩比达到 12:1,其中智能充电桩数量占30%以上。(牵头单位:州能源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六)全力实施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工程。着力构建全州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合理提高供水总量,全面提升供水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6.推进大中小型水库及配套水网建设。继续推进“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重点推进大中型水库、引提水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美女山水库、兴仁水库、油啥水库、高卡水库、木桥水库、下窑水库、双龙水库、乐康水库等一批大中型水库。到 2025 年,新增城镇水源供水能力 1.8 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7.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建设。建成兴义市城乡给排水一体化、兴仁市城镇供水、安龙县 8 万吨供水等项目。到 2025 年,建设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 40 公里,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水厂供水能力 2 万立方米/日,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综合用水量分别达到120 升/(人·天)、240 升/(人·天)。(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七)全力实施城镇供电供气工程。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城镇供电、供气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州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基本满足新型城镇化推进需要。

  8.全面提升城镇供电能力。建成 500 千伏仁义变、500 千伏兴义变、220 千伏高洛变、220 千伏坝算变等一批电网建设重大项目,进一步增强电网支撑能力。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兴义地方电网和南方电网两网融合,形成两网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电网发展格局。加强城网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中心区输变电工程,各县(市、新区)核心区域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99%,其他城镇地区供电可靠率达 99.88%。(牵头单位:州能源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9.加快推进天然气供气体系建设。启动义龙到安龙支线管道项目建设,规划安龙—册亨—望谟—罗甸天然气管道,开展中缅线-兴义天然气支线复线工程建设前期研究。推动兴义清水河、义龙红星、兴仁巴铃、贞丰龙场等工业园区直供天然气管道建设。进一步理顺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加快城镇天然气配气管道建设,持续扩大配气管道的覆盖范围和供气能力。到2025 年,力争建成布局合理、安全可靠、覆盖全州的天然气管网。(牵头单位:州能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八)全力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工程。持续改善服务环境,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强化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等重要环节,确保城镇居民住有所居。

  10.全面提高住房保障能力。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为重点,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到 2025 年,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2000 户。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4000 套。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制定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方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1 万户。(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1.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范围,筹集公租房 6000 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3500 户。(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九)全力实施智慧城镇建设工程。建立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

  12.继续实施“宽带贵州”行动计划。建成覆盖城乡、满足数据和多媒体通信需要的宽带接入网络。到 2025 年,出州带宽达到 2000Gbps 以上,全州光纤里程超过 10 万公里;城市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 200Mbps 以上。加快推进 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数字安全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成 5G 基站 5000 个左右,实现 5G 规模商用;新建通信光缆 3.37万公里,新增城市宽带接入端口 110.89 个。(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3.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平台建设。加快义龙大数据中心建设,到 2025 年,力争数据中心承载机架达 1 万架,可安装服务器能力达 10 万台,在线运行服务器达到 8 万台,成为贵州省重要的数据存储中心。加快推动智慧兴义大数据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教育局等,兴义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4.积极做好“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推进相关数据整合接入“智慧金州”平台。加快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建成 290 个智能社区,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 95%。黔西南州安全云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完善安全云系统,使用安全云进行隐患、信息上报,提高监管信息化应用水平。完成云上贵州对我州政务数据和应用的相应承载任务,助力云上贵州实现“一云统揽”。实现“一网通办”县(市、新区)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5.开展工业、农业云服务创新试点。鼓励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测试验证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应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打造工业云生态系统。构建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共享平台,创新生产模式及管理方式,优化产品销售及监管渠道。以搭建全州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为重点,推进文化旅游大数据采集处理和信息标准规范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维护运行管理机制建设,提升文化旅游智慧化水平。(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全力实施城镇基本服务保障工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投入力度,形成推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合力,切实提升城镇基本服务均等化水平。

  16.提升城镇教育服务能力。按照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目标,在人口流入较多城镇加快建设布局中小学和幼儿园,到2025 年,新建改扩建兴义市百春幼儿园、兴仁市实验幼儿园等22 所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学率提高到 92%;新建改扩建兴仁一小、望谟县新屯中学等中小学项目,新增义务教育学位数 2万个左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 96%。实施普通高中示范引领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兴义二中、兴仁书院、安龙一中等普通高中学校,高中阶段毛入率提高到 92%。优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每个县(市、新区)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7.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加大医疗卫生资源向人口集聚城镇配置力度,推进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质扩容。新建改扩建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兴义市第二人民医院等项目。到 2025年,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到 8 张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增加到 2.5 人、注册护士数增加到 3.25人。加强疾控中心、医疗机构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达 85%以上,甲类和乙类甲管传染病患者集中隔离率、收治率均达 100%;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和州县乡村四级防控体系,确保聚集性疫情预警响应率、处置率均达 100%。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7.5‰以内。(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8.提升社会保障能力。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建立待遇水平有保障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制度体系。实施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提质工程,新建改扩建 8 县(市)精神障碍者养护、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强化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到 2025 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预计分别达 11.6 万人、10.2 万人、180 万人、11 万人、22.5 万人,常住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在 95%以上。(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医保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9.提升城镇文化、体育、养老服务能力。新建兴义市文化中心、州应急广播管理体系,建成兴义、兴仁、安龙、贞丰县

  (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要求,实现全州各县(市、新区)体育公园全覆盖。建成安龙县、册亨县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力争晴隆县、普安县、望谟县全民健身中心立项。各县(市、新区)建成一个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到 2025 年,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增加到 2.3平方米。新建和改造兴义市、兴仁市、贞丰县养老机构等养老项目,每千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增加到 37 张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一)全力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改善城镇环境质量。

  20.全面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成兴义市耳寨污水处理项目、兴仁市重工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普安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等项目,建设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 70 公里;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 20.75 万立方米/日、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4.5%。强化城镇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 100%配建中水设施。(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1.合理设置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破除行政区域限制,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推进贞兴、普晴、册望 3 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600 吨/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4%。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二)全力实施城镇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治理,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2.加强环城林带和城市绿地、湿地建设。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 10.8 平方米以上,湿地面积达 45.68 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3.开展城镇水体治理。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内在品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扎实开展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对各县(市、新区)城镇水体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现全州黑臭水体、污染水体“零存在”。建立城镇水体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4.坚决控制城镇各类污染源。加强城市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完善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80%以上,可回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5.建设集约节约城镇。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分别达 50%和 20%以上,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兴义市、兴仁市新建建成区 30%以上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三)全力实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促进地下空间与城市整体同步发展。

  26.优化地下空间布局。编制实施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做好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人防、交通、市政、水利、应急等规划的协调衔接。优化地下空间资源配置,促进城镇地下空间建设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7.协调推进地下空间开发。鼓励在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建设中同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集成建设,提升战时防空、平时服务能力,完成黔西南州(兴义市)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城镇区域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立健全城镇地下空间管理信息系统,出台促进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地下空间有偿使用、权属登记和产权交易制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各类地下空间开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率达到10%左右。(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四)全力实施城镇安全保障工程。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地下交通、人民防空工程、应急防灾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8.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城市暴雨内涝预警系统和防治抢险应急预案,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到 30 分钟以上,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 80%。持续实施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防汛抗旱等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申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3-6 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 GDP 比重控制在 1.0%以内。(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气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9.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设完善 7 个以上应急物资储备库,努力推进全州救援中心项目建设落地,确保应急救灾重要生活物资储备充足。(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0.深入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监控。全面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联网监控,完成 2 家一、二级重大危险化学品监控并联网,完成 1 家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建设并联网。(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1.扎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 98%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 97%以上。坚持药品(含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州内生产、流通的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覆盖面达 100%。(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商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2.深入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州 83 个建制镇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288 个社区、931 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五、做强城镇经济

  坚持就业优先、提升品质并重的原则,统筹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和城镇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着力提升城镇全要素劳动生产率,加快释放城镇活力。

  (十五)优化城镇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引导城镇产业布局,构建城镇产业合理布局、分工协作的多元化体系,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33.大力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镇就业容量,优化提升城镇人口素质,构建具有特色和符合城镇发展导向的特色工业产业体系。立足特色资源,大力发展对吸纳就业有明显拉动作用的轻工产业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数字经济等技术密集型产业。(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4.大力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用好“黔西南·中国四季康养之都”名片,大力推进以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为重点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进一步发挥好服务业对拉动城镇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康养等服务业创新发展,着力推动以兴义万峰林为核心的重点景区提质升级,实现旅游业态深度拓展,打造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明显的“拳头性”旅游产品。优化全州商贸物流业总体布局,着力加快商贸物流通道、枢纽及终端市场建设,支持各市场主体提升专业交易的建设水平和运行效能。着力构建康养与山地旅游、山地运动、民族医药、中医理疗、生态农业等业态深度融合的康养产品体系,打造中国安龙养生谷、普安茶舍、兴仁草喜堂、大秦生态旅游休闲康养中心、贞丰三岔河山地温泉等一批健康养生养老业态项目。(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5.大力推进城镇产业集群发展。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做好建链补链延链工作,推动实施一批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填补产业集群空白、引领产业集群升级、创新产业集群业态模式的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六)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努力形成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的发展格局。

  36.推进产业园区提质发展。把产业园区和服务业集聚区作为产城融合的重要载体,实施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工程,扎实抓好园区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优强企业,推动园区经济发展壮大。重点加快推进兴义万峰林等 6 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投促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7.推进产业园区转型发展。推动产业园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必要的廉租房、公租房,配套建设服务区,构建稳定的职工生活社区。(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8.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继续推进州内 6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黔西南高新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安龙县申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到 2025 年全州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达到 236 万元/亩。(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投促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七)激发城镇创新活力。注重科技引领,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激发城镇创新活力。

  39.加快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建设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义龙大数据中心、工程实验室,力争全州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保持全省第 4 位。推动国家煤矿安全管理云服务技术创新中心落户我州,培育建设 5 家州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2 家州级以上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0.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鼓励政策,将州内科技型企业列为“黔西南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进行推动。到 2025 年“黔西南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中科技型企业不低于 15 户。(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1.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牵头单位:州军民融合办;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入实施“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股转上”市场主体培育工程,不断壮大实体经济规模,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42.大力实施“双千”工程。加快实施“千企引进”和“千企改造”,每年引进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带动性较强的企业5家以上,推动 100 户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促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3.扎实开展民营经济六大专项行动。到 2025 年,全州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到 29 万户左右。加快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组建 1 家以上国有领军型企业。 (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资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4.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全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 35 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 20%以上,全州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 250 亿元,科技型企业备案达到 1200 家,其中科技型种子企业 9 家,科技小巨人(成长)企业 10 家,大学生创业培育企业 1 家。(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十九)强化品牌建设。坚持标准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打造城镇产业品牌,提升城镇知名度。

  45.大力推进特色优势产品及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中药材和大健康产业团体标准建设。到 2025 年,完成中药材种植技术标准 2 个、大数据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团体标准 5 项以上。(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6.大力开展质量认证。到 2025 年全州通过认证企业组织达到 900 家左右,认证证书达到 1100 张左右。(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7.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培育和发展一批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重点围绕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加强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和运用,进一步提升州内地理标志知名度。到2025 年,新增地理标志 4 件。(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促进城镇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城镇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创新就业创业机制,着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就业创业支撑。

  48.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扎实做好“三支一扶”、就业见习、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等工作,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和“雁归兴贵”计划。到 2025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 10 万人次,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10 个以上,培育和评选认定各级各类工匠 100 人以上,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5.3 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 19.4 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9.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深入推进新市民计划,持续深化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建设,确保有劳动能力家庭实现 1 户 1 人以上稳定就业。(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扩大城镇投资和消费。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发挥城镇化拉动消费、扩大和优化投资、改善民生的多重效应,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

  50.扩大和优化城镇投资。强力实施提升城镇品质“十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六网会战”,着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拓宽投资渠道,增加城镇有效投资。(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51.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和步行街经济。各地要结合实际,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支持发展夜间经济和步行街经济,力争到2025 年打造 5 条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成 3 条特色商业步行街,为各县(市、新区)作示范。(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52.加快推进服务消费和信息消费。大力促进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健身等服务消费,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推进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推动物联网和 5G 应用,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53.积极推进智能产品消费和商贸物流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等绿色智能产品消费,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进机动车、家电和电子产品等消费更新换代。到 2025 年,核心商圈达到 10 个以上。积极推进商贸物流消费,加强商贸、社区等物流配送中心和智能包裹柜末端配送网点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六、构建治理体系

  (二十二)构建文明城市治理体系。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管,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向基层下沉,瞄准并打通影响基层治理效率的痛点、堵点,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实效。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和运用机制,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各类群团组织参与,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打造和谐共生的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三)构建韧性城市治理体系。加强城市免疫性、冗余性建设,提升城市抵御冲击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加强城市防洪排涝、防风、防冰雪、抗震、消防等建设,提高城市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安全、可靠的应急基础设施。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救治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平战结合能力。加大城市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补齐公共卫生源头短板。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管理和健全应急防控救援体系,打造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四)构建智慧城市治理体系。建设 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平台,扎实推进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公共交通、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健全城市要害信息系统,保障关键信息资源安全,打造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政策保障

  (二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把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沟通衔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州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推进工作落实,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细化落实措施,各县 (市、新区)要制定本地区细化落实方案,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步伐。各县(市、新区)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在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六)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实施全州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加快编制实施州、县(市、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促进“多规合一”。完成州、县(市、新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全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认真开展州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报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科学布局空间功能。建立完善黔西南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与国家、省级平台的对接,实现纵向联通,并推进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横向连接和信息共享。加强新型城镇化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协调。(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七)强化制度保障。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就地落户。积极引导未落户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落户安置地。完善居住证制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同等待遇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进城落户农民随迁子女就学,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进城落户农民随迁子女同等享受“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政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扩大公租房制度覆盖常住人口范围。探索住房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扩大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减轻参保人员垫资负担和方便患者就医。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八)强化供地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政策。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面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进行使用。深入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探索建立迁出农村人口原有宅基地复垦复绿补助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的机制。按要求开展“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十九)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经费的投入,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完善州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奖补办法。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合理处置存量债务的前提下,积极储备符合新增专项债券要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重点争取国家、省分配我州的新增专项债券份额。争取国家支持我州发行城镇化项目企业债券。强化政金企对接,争取金融机构持续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建设。深化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推广“城市三变”经验,结合各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标准,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十)强化人才支持。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大力推进东西部协作人力资源开发,加快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引进。加强对新型城镇化职能部门特别是基层人员的专业培训,把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计划。(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十一)强化城乡融合。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纵深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行政村“三变”改革全覆盖。支持引导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入乡发展。加快市政供水供气向城郊村延伸,推进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冷链物流、农贸市场一体化建设改造和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十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和评估机制,建立任务清单、督办清单、验收清单,形成闭环抓推进。要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价单位和个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成立督查工作组,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督查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推荐阅读
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2020-11-22
黔西南日报  2020-12-01
兴义市人民政府网  2020-11-23
新华每日电讯  2020-12-04
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2020-11-14
中共晴隆县委组织部  2020-11-24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11-23
亮点黔西南  2020-11-12
义龙新区融媒体中心  2020-11-26
金州新视线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