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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2021年11月15日 10:37:35来源: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作者:

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增
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遏制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减少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陋习,推动道路通行秩序改善,促使驾驶人养成守法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拟定于2021年11月20日开始启用新增电子警察设备。通告公示期为7天,从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止。现将增设电子警察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1、普安县第一中学后门处

  2、南湖街道惠民小区幼儿园大门处

  3、南湖街道惠民小区邮政快递大楼三岔路口处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以设置点为中心,抓拍周围违反规定停放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的车辆,录入到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内。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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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 2021年11月15日 10:37:35 | 

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增
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遏制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减少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陋习,推动道路通行秩序改善,促使驾驶人养成守法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拟定于2021年11月20日开始启用新增电子警察设备。通告公示期为7天,从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止。现将增设电子警察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1、普安县第一中学后门处

  2、南湖街道惠民小区幼儿园大门处

  3、南湖街道惠民小区邮政快递大楼三岔路口处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以设置点为中心,抓拍周围违反规定停放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的车辆,录入到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内。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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