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一正科级干部被“双开”,沦为“阶下囚”!
“我辜负了党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及教育,我把领导的谆谆教诲全部当成耳边风,把党纪国法忘记得干干净净。我的所作所为,愧对组织、愧对人民……”在接受审查调查时,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原主任陈世政深深忏悔道。
经查,2016年12月,陈世政担任普安县县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主动要求某公司出资安排县城建设管理办公室职工到重庆、成都旅游,共计花费14.07万元;2017年5月,以考察学习为名,公款组织县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棚改办40余名工作人员到云南抚仙湖、滇池、世博园等景区旅游,花费5.4958万元。
2017年初,陈世政与某工程老板勾结,以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资金在单位设立“小金库”,2018年11月采取虚构公务接待事实,从“小金库”中骗取4.2万元占为已有;2015年至2019年,其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10余名工程老板财物共计31.252万元。此外,陈世政还参与经商办企业,与亲属合伙经营水电站。
2020年9月,陈世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因犯单位受贿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陈世政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陈世政案给所有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背离初心使命,公私不分,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最终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普安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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