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库|教育|房产|旅游|公告|汽车|财经|健康
你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望谟

望谟四名无业少年寻衅滋事被检方起诉

 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四名无业少年结伙无故殴打他人致伤,并损毁他人财物,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昨日,被检方起诉。

被告人韦某、黄某、韦某松、韦某龙均系黔西南州望谟县复兴镇无业少年。2013年11月14日23时许,四被告人骑摩托车窜到望谟县复兴镇团结路八六宾馆门口,无故持刀对被害人王某和李某进行殴打之后,伙同韦某兵(在逃)骑摩托车窜到望谟县复兴镇团结路天主教堂附近,无故追打被害人冉某,被告人韦某用刀将被害人冉某的头部、右肩部砍成轻微伤,四被告人还将被害人冉某价值2059元的红色望江牌WJ110-B型两轮摩托车砸毁。23时30时分许,被告人韦某又和他人骑摩托车窜到望谟县复兴镇团结路“歌帝KTV”门口,无故持刀对被害人任某进行殴打,被告人韦某将任某头部、手臂砍伤,被害人王某见状上前劝阻,被被告人韦某摔倒在地,致使王某两颗门牙碰击地面折断。经司法鉴定,被害人任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害人王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韦某、黄某、韦某松、韦某等四人无视国家法律,无故持凶器殴打他人致轻伤,并故意砸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四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依法向望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已立案受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系望谟县人民法院法官)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网站地图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