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一副局长被“双开”!看看犯了什么事?
“一是理想信念淡化,没有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放任自己,平时不加强党性修养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总结自己蜕变的经过,兴仁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永鸿认为自己首先是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
由于不注重学习,卢永鸿在金钱的诱惑下,渐渐淡忘初心、丢掉使命,理想信念逐渐动摇,从而堕入腐败深渊。经查,2010年至2015年,卢永鸿利用担任兴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县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项目承包人陈某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周某某等人在承接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共计80.6万元。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卢永鸿还假借帮助自己装修房屋的方式,索取他人财物5.8821万元。
同时,卢永鸿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2014年,卢永鸿身为县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对兴仁县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期考察履职不到位,后期对资金的运行情况及合作社经营状况未进行跟踪监管,导致国家和集体资金大量流失。此外,卢永鸿还多次收受并纵容家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及贵重物品。
2019年10月,因严重违纪违法,卢永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我没有筑牢防线,没能抵住诱惑,随波逐流,从此踏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在悔过书中,卢永鸿道出了“贪梦醒来悔之晚”的心境。只是这样的认识对他而言已然太晚,唯有以其前车之鉴警示后来人:须牢记“利字身旁一把刀”,切不可因贪小而为之,否则必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兴仁市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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