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册亨县第二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对道路出行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规范辖区道路行车秩序,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现决定于2021年1月5日零时起启用册亨县新建第二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含3处红绿灯抓拍系统、4处固定测速设备、2处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16处违停抓拍设备,2处货车违法进城抓拍设备、3处逆行抓拍设备。具体点位如下。
一、红绿灯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共3处。即:高洛大道0号桥十字路口电警,高洛大道中医院十字路口电警,高洛大道与G552交叉十字路口电警。
二、固定测速设备共4处。即:高洛大道3号地块路段测速(双向),高洛大道15号地块路段测速(双向)。
三、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2处。即:纳福大道县人民医院正门人行横道(双向),拥军路邮政局人行横道。
四、违停抓拍设备共16处。即:高洛大道1号地块路段,高洛大道2号地块路段,高洛大道3号地块路段,高洛大道4号地块路段,高洛大道6号地块路段,高洛大道7号地块路段,高洛大道高洛1小路段,高洛大道15号地块路段,环城路老仓库路段,环城路物资局路段,中央花园路段,纳福大道纳福广场路段(支线),纳福春天十字路口路段(支线),纳福大道检察院路口路段(支线),纳福大道纳福春天路段,纳福大道县人民医院路段。
五、货车违法进城抓拍设备2处。即:环城路东风桥路段,册盘线木材检查站下行50米。
六、逆行抓拍设备3处。即:中央花园靠利优桥路段,中央花园靠宁波桥路段,信访局路段。
以上启用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将依法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不按标线行驶、违法停车、逆行、超速、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后录入公安交管系统平台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册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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