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命名兴义市清水河镇和鲁屯镇为贵州省园林城镇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荐兴义市清水河镇鲁屯镇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城镇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命名兴义市清水河镇、鲁屯镇为贵州省园林城镇。
二、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要指导兴义市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城镇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黔西南自治州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动态管理,全面巩固提升成效,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塑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显著的美好人居环境。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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