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投入5878万元资金实施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今年,黔西南州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投入2021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5878万元,在兴义、义龙、安龙等9个县(市、新区)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项目建设,项目涉及交通、文体、环卫、村庄亮化等四大类,重点用于实施小康寨行动计划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着力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基础设施建设升级版,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预计在12月底前陆续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按照贵州省确定的“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区为主、乡镇实施、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的原则,着力加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厉行节约、精细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将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与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及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村庄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项目申报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分类指导,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统筹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积极性,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切实改善农村群众生存和生产生活条件,助力乡村振兴。
黔西南州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硬仗、实现全面小康的硬仗、硬要求、硬标准来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与村民“共商、共识、共建、共享、共担”的工作流程法,着力打好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硬仗,着力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小康寨,实现村寨“道路硬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村寨亮化、生活乐化”。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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