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到派出所吵闹喧哗 普安一男子自投罗网被判刑
为从严惩治危险驾驶犯罪,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安全,2020 年12月3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谌某均危险驾驶案,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据了解,2020年8月19日,普安县盘水镇窝沿村农民谌某均到本村谭某超家喝了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返家过程中,途经熟人尹某靖家,便又停车在尹某靖家喝酒。离开尹某靖家后,谌某又驾驶摩托车到窝沿乡派出所内,要求公安人员帮助追讨债务,且在派出所内吵闹、喧哗,后被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窝沿中队民警发现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调查。经贵州名鉴司法中心对其抽血检验、鉴定,测出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34.65mg/100ml,已经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值。
普安检察院指控,谌某均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谌某均到案后如实供述,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谌某均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4.65mg/100ml,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法庭认为该案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谌某均拘役3个月、处罚金三千元的刑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
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醉驾从重处罚情节之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欧阳卓)
责编:朱钰 江林
- 贵州望谟:大观派出所民警都是“多面手” 2020-12-14 09:03:12
- 贵州望谟:大观派出所民警都是“多面手” 2020-12-14 08:06:56
- 安龙: 栖凤派出所巧打“组合拳”优化治理保平安 2020-12-09 09:56:59
- 安龙: 栖凤派出所巧打“组合拳”优化治理保平安 2020-12-09 07:25:25
- 普安:夫妻二人虚开处方骗取新农合基金16万元被判 2020-12-08 16:28:04
- 普安:夫妻二人虚开处方骗取新农合基金16万元被判 2020-12-08 15:21:28
- 普安:夫妻二人虚开处方骗取新农合基金16万元被判 2020-12-08 10:24:00
- 册亨一派出所民警被处分! 2020-12-05 09:58:54
- 册亨一派出所民警被处分! 2020-12-01 08:10:38
- 册亨一派出所民警被处分! 2020-12-01 08:01:09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